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引导学生社团工作,加强学生社团的管理和建设,推进思想政治工作进社团,院团委决定在社团换届之际,对社团指导老师的产生采用双向选择原则,即社团选择教师,教师选择社团,经双方达成一致后,由团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并呈报学院党委批准聘任,聘期为一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社团指导老师的聘任条件
学生社团指导老师是指导学生社团开展各类活动、保证学生社团正规化发展的教师,负责对学生社团进行思想教育、业务培训、活动开展的工作指导。社团指导老师选聘工作是学生社团正规化建设的必备条件,是对活跃学生第二课堂的一个重要手段。社团指导老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为学院正式在编教师;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政治上坚定可靠,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品德高尚,关心学生社团发展,深受学生尊敬和爱戴;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尤其在学生社团发展所需专业领域或相关领域内有较高的造诣;
4、具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学生工作,愿意并积极参与指导学生社团工作。
二、社团指导老师的考核与奖励
按照义工商办〔2005〕11号文件《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社团指导老师工作暂行规定》(附件3)执行。
三、其他
1、申请人须统一填写《义乌工商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1),并于2010年9月28日前上交于院团委办公室(二)王秀妹老师处;
2、曾经担任过社团指导老师的,若有意继续指导可以报名,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
附件:1、义乌工商学院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申请表
2、义乌工商学院社团一览表
3、社团指导老师工作暂行规定
共青团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一○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