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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社团指导老师选聘工作通知

  日期:2010-09-20 浏览数: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引导学生社团工作,加强学生社团的管理和建设,推进思想政治工作进社团,院团委决定在社团换届之际,对社团指导老师的产生采用双向选择原则,即社团选择教师,教师选择社团,经双方达成一致后,由团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并呈报学院党委批准聘任,聘期为一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社团指导老师的聘任条件

学生社团指导老师是指导学生社团开展各类活动、保证学生社团正规化发展的教师,负责对学生社团进行思想教育、业务培训、活动开展的工作指导。社团指导老师选聘工作是学生社团正规化建设的必备条件,是对活跃学生第二课堂的一个重要手段。社团指导老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为学院正式在编教师;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政治上坚定可靠,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品德高尚,关心学生社团发展,深受学生尊敬和爱戴;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尤其在学生社团发展所需专业领域或相关领域内有较高的造诣;

4、具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学生工作,愿意并积极参与指导学生社团工作。

二、社团指导老师的考核与奖励

按照义工商办200511号文件《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社团指导老师工作暂行规定》(附件3)执行。

三、其他

1、申请人须统一填写《义乌工商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1,并于2010928前上交于院团委办公室(二)王秀妹老师处;

2、曾经担任过社团指导老师的,若有意继续指导可以报名,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

附件:1义乌工商学院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申请表

2义乌工商学院社团一览表

3社团指导老师工作暂行规定

共青团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一○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