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星级寝室”、“文明寝室”评选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2019-2020学年“星级寝室”(第二学期)、“文明寝室”、“模范军人寝室”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6月4日--2020年6月20日
二、评选条件
(一)“星级寝室”
星级评比依据“每周卫生日”学生寝室内务评比结果产生,学期内无不合格记录。基于本学期学期短的实际情况,调整本学期的“星级寝室”标准为:
1.一星:至少获得1次优秀。
2.二星:至少获得2次优秀。
3.三星:至少获得3次优秀。
(二)“文明寝室”
若满足下述条件之一,且两学期连续都被评为“星级寝室”的,可直接评定为“文明寝室”。
1.寝室学风:寝室成员一学年内学风良好,不旷课、不迟到,无违纪违规记录,各科成绩无不合格情况。
2.寝室特色:在学习、科技竞赛、文体、志愿者、帮困、党团建设等方面有特色或表现突出的寝室优先考虑。
3.寝室氛围:寝室设计有特色,布局合理,符合大学生风貌;寝室成员关系和睦、团结友爱。
(三)“模范军人寝室”
1.寝室成员含1人及以上退伍军人即为军人寝室。
2.军人寝室满足文明寝室评选条件的即授予“模范军人寝室”称号。
三、工作安排
(一)二级学院推荐报送
6月4日至6月10日,各二级学院根据“每周卫生日”寝室内务检查的汇总数据,推荐“星级寝室”获得者名单,并组织符合“文明寝室”申报条件的寝室积极申请。
(二)学生处复查
6月11日至6月17日,由学生处寝室管理科组织人员对二级学院推荐的寝室进行审核、复查,确定最终名单。
(三)公示阶段
学生处于6月20日前对最终确定的“星级寝室”、“文明寝室”、“模范军人寝室”荣誉称号获得者名单予以公示。
四、奖励
1.获得“星级寝室”“文明寝室”“模范军人寝室”称号的寝室成员在年度德育实践考核中予以加分鼓励。被授予“文明寝室”“模范军人寝室”荣誉称号的寝室成员每人加4分;被授予“三星寝室”“二星寝室”“一星寝室”荣誉称号的寝室成员分等级给予加3、2、1分的奖励;此外,所有荣誉称号获得者的寝室长另加1分。
2.获得“星级寝室”“文明寝室”“模范军人寝室”称号的寝室,寝室成员在评奖评优、党员发展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3.第一、二学期“星级寝室”荣誉称号的德育实践分可累计,但第二学期“星级寝室”与“文明寝室”荣誉称号的德育实践分不累计加分。
联系电话:0579-85353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