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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 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活动的通知

 作者:金锦鹏 日期:2020-05-22 浏览数:

为加强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宣传,树立就业创业典型,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和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一)在校生系列

1.基层就业大学生:“基层就业”的界定是: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

2.大学生创业人物:突出创业事迹,可提及创业过程中学校给予的指导或者创业过程中享受到的国家政策。

3.军营大学生战士:现役或退役1年内的在读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有优异表现,突出军营的锤炼,以及离开部队后入伍经历对个人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校友系列

要求毕业5年内(2016年以来)校友。

1.基层就业校友符合“基层就业”的界定条件,涵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等。

2.校友创业人物突出创业事迹,可提及创业过程中学校给予的指导或者创业过程中享受到的国家政策。

3.军营校友战士现役或退役1年内的毕业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有优异表现,突出军营对大学生的锤炼,以及离开部队后入伍经历对个人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推选要求

1.各学院推荐的在校生或校友的基层就业、创业人物及军营战士典型每类不少于1个,总数不少于5个。

2.文稿格式:每篇事迹字数限定在1500-3000字(WORD文档),每篇事迹文需附1-2张人物照片(JPG文件,文件大小不低于3M,适用于纸质文件清晰印刷)。

3.审核推选: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和表格进行审核评选,遴选出学校基层就业典型人物、创业人物典型及军营战士典型若干,颁发证书,并分别从中择优选报各1名上报至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

4.媒体宣传:就业创业典型人物事迹将在学校进行展示,并在就业网站及微信平台进行广泛宣传。

三、其他

请各学院于64日前,上交纸质版“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推荐表格(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32737355@qq.com,邮件主题请标注:“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创业、基层或征兵)”字样。

联系人:王俊超,联系电话:651805


附件:“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推荐表



招就创管处 学生处 人武部 校友办


2020521



附件

“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

人物事迹推荐表

报送单位

(公章)


人物

学校及姓名


事 迹

事迹请另附1500-3000字WORD文档

1-2张人物照片JPG格式(不低于3M大小,适用于印刷出版)









备注:邮件主题请标注“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创业、基层或征兵)”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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