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0级各团支部:
为严格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切实提高党员发展质量,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发展党员工作规程(修订)》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3+2班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入党动机端正,关心时事政治、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和追求;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学习、生活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无无故旷课者;
4、在校期间没有受过处分(以学院处分文件为准);
5、在校期间无恶意欠费情况。
6、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满3个月以上者可以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具体名单见《附件1 推荐名单》中的sheet 1);
7、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者可推荐为发展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1 推荐名单》中的sheet 2),原则上2019-2020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前30%,且主干课程无不及格者;
二、推荐程序
1、召开班级团支部和党支部推荐会议
班级团支部推荐会议:由团支部书记协助班级党员联系老师召开推荐会议,培养对象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和在校表现,班级成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拟发展对象。团支部推荐会议参加人数不少于班级人数的80%,赞同票数不少于应到人数的一半。根据民主推荐情况,党员联系老师和班主任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附件2.1积极分子人员登记表》,《附件2.2学生拟发展对象信息表》和原始选票《附件3 双推表(样张)》、投票结果《附件4 建工入党积极分子群团、党员推优会议记录表》,上报建筑工程学院党委组织员罗珊。
党支部推荐会议:召开党支部大会,党支部党员推荐拟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党支部推荐会议参加人数不少于班级人数的80%,赞同票数不少于应到人数的一半。
2、支委会根据培养老师、党员和群众的意见进行综合,经过研究讨论,确定拟发展对象名单,填写《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公示》和《拟发展对象公示》进行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公示期为7天。公示有异议,可直接向中共建筑工程学院党委反映。
3、公示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四、注意事项
1、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应着重考虑学生的服务奉献意识、责任担当意识,择优推选具有普遍代表性的优秀学生。
2、时间安排
团支部推优时间:2020年12月2日-12月13日。12月13日16点前务必上报所有材料,包括:《附件2.1 积极分子人员登记表》和《附件2.2学生拟发展对象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805089810@qq.com,原始投票《附件4 双推表(样张)》和《附件5建工入党积极分子群团、党员推优会议记录表》纸质版签字后上交。逾期不候。
党支部推优时间:2020年12月14日-2020年12月21日。
二级党委审议时间:2020年12月21日-2020年12月25日
上报学校组织部:2020年12月25日前。
中共建筑工程学院党委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