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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48期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0-10 浏览数:

 

 

18、19级各团支部:

为严格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切实提高党员发展质量,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发展党员工作规程(修订)》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48期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入党动机端正,关心时事政治、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和追求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学习、生活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3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满6个月以上者可以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具体名单见附件1.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者可推荐为发展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1.2

4、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原则上2019-2020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前30%,且主干课程无不及格者

5、在校期间没有受过处分(以学院处分文件为准)

6、在校期间无恶意欠费情况

二、名额分配

入党积极分子各班推荐不超过6人,发展对象不超过3人。

三、推荐程序

1召开班级团支部和党支部推荐会议

班级团支部推荐会议:由团支部书记协助班级党员联系老师召开推荐会议,培养对象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和在校表现,班级成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拟发展对象。团支部推荐会议参加人数不少于班级人数的80%,赞同票数不少于应到人数的一半。根据民主推荐情况,党员联系老师和班主任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附件2.1积极分子人员登记表》,《学生拟发展对象信息表(注意事项)附件2.2》和原始选票《附件4 双推表(样张)》、投票结果《附件5 建工入党积极分子群团、党员推优会议记录表》,上报建筑工程学院党委组织员罗珊

党支部推荐会议:召开党支部大会,党支部党员推荐拟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党支部推荐会议参加人数不少于班级人数的80%,赞同票数不少于应到人数的一半

2、支委会根据培养老师、党员和群众的意见进行综合,经过研究讨论,确定拟发展对象名单,填写《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公示》和《拟发展对象公示》进行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公示期为7天。公示有异议,可直接向中共建筑工程学院党委反映。

3、公示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四、注意事项

1、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应着重考虑学生的服务奉献意识、责任担当意识,择优推选具有普遍代表性的优秀学生。

2、时间安排

团支部推优时间:2020年10月10日-10月13日。10月13日中午12点前务必上报所有材料,包括:《附件2.1 积极分子人员登记表》和《附件2.2学生拟发展对象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805089810@qq.com,原始投票《附件4 双推表(样张)》和《附件5建工入党积极分子群团、党员推优会议记录表》纸质版签字后上交。逾期不候。

党支部推优时间:2020年10月13日。

上报学校组织部:2019年10月14日。

 

 

 

  

                           中国共产党建筑工程学院党委  

                              202010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