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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届毕业生自主创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4-30 浏览数:

关于开展2019届毕业生自主创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多元创业认定办法》的文件要求,针对2019届毕业生开展自主创业认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请对象

2019届全日制在校生

二、认定程序

(一)学生申请

1.学生对照《校多元创业认定办法》准备好相关佐证材料,做好截图、拍照、扫描等工作。

2.学生登录OA系统中的“就创工作平台”进行自主创业认定申请。

(二)二级学院认定审核

1.创业辅导员根据各二级学院学生自主创业认定考核标准(不得低于学校标准),进行网络初次认定。

2.二级学院自主创业认定考核小组对初次认定结果进行审议。

3.二级学院对自主创业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4.公示结束后,二级学院将认定自主创业的学生名单纸质盖章后报创业管理处备案;创业管理处进行抽查。

3.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发放自主创业证,并录入当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

三、相关要求

1.为确保各项就创工作的协调开展,本学期自主创业认定工作集中在328日~422日期间完成。各学院需在4月22日下班前将公示后的自主创业认定名单纸质盖章后报创业管理处备案。

2.各二级学院学生自主创业认定考核小组名单、自主创业认定考核标准盖章后也于4月22日下班前报创业管理处备案。

3.操作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反馈至创业管理处丁文剑老师处。

 

附件:1.自主创业认定证明材料参考

2.学生自主创业认定申请操作界面

 

创业管理处

2019327


自主创业认定证明材料参考

(各二级学院可根据实际需求,制定更有操作性的证明材料要求)

一、 电商创业类

(一)独立运作电商平台的创业个体

1.淘宝、速卖通等平台创业,需要提供:账户信息截图,若非本人注册,要有直系亲属账号相关证明;网店首页截图(含店铺名称);单月最高交易额截图;平台好评率截图

2.社交电商创业:分销平台账户信息截图,若非本人注册,要有直系亲属账号相关证明,单月最高交易额截图;不使用分销平台的,需要有单位最高快递面单底单和快递公司证明

(二)电商平台岗位创业的创业个体

1.淘宝客:账户信息截图,若非本人注册,要有直系亲属账号相关证明;月收入截图

2.美工、客服等创业:团队或企业出具的月收入证明;自主创业专家认定表(专家成员和意见部分不需要填写)

3.代运营:月交易额截图,代运营协议复印件

4.物流快递:营业点授权证明,往来快递单据。

(三)电商创业平台的团队创业

1.团队分工情况和股权情况

2.店铺单月交易额情况截图

3.代运营平台需要提供协议复印件

二、实体创业类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项目合作协议、房屋租赁协议、对公银行流水等任一证明正常营业的复印件。

(三)团队实体创业需有工商局出具的股权证明。

三、技术(专业)创业类

(一)专利、发明、软件著作权等复印件。

(二)专业创业工作室学生:二级学院出具的学生参与工作室一年以上的证明,由合作项目企业出具独立负责项目的证明和项目经济效益证明,自主专家创业认定表(专家成员和意见部分不需要填写)。

四、竞赛创业类

(一)获奖证书复印件。

五、知识风险创业类

(一)风险投资协议。

(二)团队的需要团队分工说明

 

 

 

 

 

 

学生自主创业认定申请操作界面

1.学生登录数字校园,点击“就创工作平台”后,选择“创新创业》自主创业认定申请

2.点击右上角的“添加申请”进入申请页面

3.根据自己的创业实际,选择相应的创业类别,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佐证材料较多的,可以粘贴在一份word中上传)

 

注:各类别需要提供哪些佐证材料,可详细咨询相关二级学院学工办老师。